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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须知/ Notice


     

1、本公寓实行先缴后住方式。入住首月按实际天数收费,以后于每月2530日缴纳下月费用。

2、老人入住时,须确定委托人(直系亲属),委托人负责老人入住期间的费用及突发事件的处理。

3、入住老人及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,老人户口页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一张,幷签订《养老服务合同》及相关附件。

4、入住时需交纳押金5000元整(医疗备用金)离院退还。

5、一次性物品费500元,入院时需一次性缴纳。院方提供床单、被罩、枕套、脸盆2个、毛巾2条,餐具一套,暖瓶1个,洗发水1瓶,水杯1个。

6、入住老人需要携带被褥、换洗衣物、轮椅、夜壶、便盆、卫生纸及其它生活用品。

7、老人的护理等级由公寓方视老人的年龄、残情、病情及自理能力根据《GB/T 42195-2022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》评估后确定。

8、 老人入公寓时须如实告诉病情,入公寓后如发现患有传染病、精神病以及不适合过群体生活的情况,委托人应及时接回。如遇到有思想、生活等方面的问题,委托人应协助做好工作,不得借故推托。

9、老人生活用品自理,个人家具及电器未经允许不准搬入房内。

10、节日期间加餐费:每天40元。(十月一、春节按国家法定天数收取)。

11、冬季取暖费为每月200元,按季缴纳。(11月1日3月31日)

12、夏空调费为每月200元,按季缴纳。(615915日)

 

禁止老人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,否则丢失本院概不负责。